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已於105年1月6日正式公布並於同年5月25日修訂,該減徵為期5年,汽車每輛減徵5萬;機車每輛減徵4千,若有購車需求請至文末「附件」中下載填寫,千萬別錯過該補助的機會哦 !!!
1、民眾需自行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:
(一)車牌報廢,監理機關核發之車輛異動登記書,異動原因需為「報廢」
(二)環保署核可登記之回收商所開立之回收管制三聯單
(三)舊車行照影本 (若已被監理機關收回,可請機關加蓋持有期間之章戳)
————以下文件可由新車業務員提供———–
(四)新車領牌登記書
(五)新車貨物稅完稅證明
(六)新舊車車主戶口名簿(若新舊車車主非同一人)
@小叮嚀 :申辦補助所提供之證件皆提供影本,正本建議車主留存哦!
2、申請條件
(一)新舊車主需為二親等以內之親屬(無須同一戶籍、血親姻親皆可)
(二)舊車車齡,機車為4年以上、汽車為6年以上
(三)舊車車主需於報廢前持有該車1年以上
(四)公司亦可申請,惟新舊車皆需登記同一公司名下 (不可登記至公司負責人名下)
(五)汽車以小客車、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為限;機車以報廢150cc以下之舊車,購入非電動車之車輛為限
3、申請流程
(一)民眾先報廢舊車或先購買新車均可,但報廢舊車及新車領牌之時間差距不可超過6個月
(二)準備相關文件,交付購買新車之車行或經銷商,對方會代為轉交至總公司,由總公司依據消費者所提供之文件向產製廠商所在地國稅局(國產車)或進口海關(進口車)申請退稅。
(三)稽徵機關審核完成,退稅予車商
(四)車商將款項轉交至民眾
@小叮嚀:
民眾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\稅務資訊\中古汽、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定額減徵新車貨物稅作業專區\消費者進度查詢中查詢審理進度。
參考資料: 財政部稅務網站(詳細資訊以財政部資訊為主)